天沃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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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至2019年2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推荐的董事王煜主持。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320,343,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8%。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65,172,6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3%。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55,171,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88%。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0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76,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强律师、叶慧敏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1选举司文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5,17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司文培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易晓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5,17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易晓荣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储西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5,17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储西让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郑长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5,324,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1,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0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郑长波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1选举张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65,172,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张艳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选举宋国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65,324,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1,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0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宋国宁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6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9%;反对7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52,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456%;反对7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强律师、叶慧敏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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