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补充更正公告
来源:*ST京蓝
摘要: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补充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补充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19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经公司事后审核及监管要求,现对该公告中“五、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章节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原内容:
五、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中科鼎实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若未来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发生在中科鼎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则中科鼎实为该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殷晓东对该笔担保承担79%的责任;若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发生在中科鼎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后,则不构成对公司体系外的担保,且不属于关联担保,中科鼎实、殷晓东将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是否提供反担保或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补充更正后内容:
五、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中科鼎实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若未来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发生在中科鼎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则中科鼎实为该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殷晓东对该笔担保承担79%的责任;若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发生在中科鼎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后,则不构成对公司体系外的担保,且不属于关联担保,但由于中科鼎实非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中科鼎实仍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经营发展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因此本次其他股东作为参股小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后续其他股东将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补充更正给各位投资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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