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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8-4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8-4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846,492,47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7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745,994,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2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

代表股份100,497,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6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22 人,代表股份133,999,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0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501,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5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0,497,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60%。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286,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793,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64%;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188,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1%;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9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

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188,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1%;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9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188,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1%;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9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5、《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284,3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76%;反对

2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27,989,31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791,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491%;反对

2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3%;弃权27,989,31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876%。

    该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188,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1%;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9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836,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9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214,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2%;反对

179,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721,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6%;反对

179,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该提

案获得通过。

    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7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709,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31%;反对

2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296,7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0%;反对

2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4%。

    该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144,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103%;反对

1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弃权22,203,6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203,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73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28%;反对

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144,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103%;反对

1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弃权22,203,63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203,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73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28%;反对

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061,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8%;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5%;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9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2%;反对

20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228,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8%;反对

1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73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28%;反对

1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弃权9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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