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润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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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9931 证券简称:国润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839931 证券简称:国润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2017 年度未
分配利润不予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6)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
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宁、任奕奕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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