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58:庞大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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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258 二�一八年五月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18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258
二�一八年五月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5月 30日(星期三)下午13:30
(三)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四楼会议
室
(四) 股权登记日:2018年 5月 23 日(星期三)
(五) 会议期限:半天
(六)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读本次会议须知
(三)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与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的两名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律师)
(四) 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五) 审议会议议案
1、 审议《关于向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六)现场参会的股东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十)宣布会议结束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可以发言。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非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等情况,然后发言。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可能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代理人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请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表决权利。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议案一
关于向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简称“广汇汽车”)转让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下属五家子公司:赤峰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德州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市庞大乐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上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汇汽车即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五家奔驰品牌的汽车经销商实体的全部股权、该等股权所代表的权益、业务及资产(含对应的进口奔驰、北京奔驰的经销商授权)。
本次交易的目的旨在回笼资金,增加盈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预计因本次交易直接实现税前利润约6.16亿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将影响公司2018 年的当期效益。
本议案于2018年5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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