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来源:
摘要: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柳秋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程序合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柳秋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情况,本人认为:柳秋杰先生具备其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验管理能力及专业业务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3、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柳秋杰先生为董事长。
独立董事:宁学贵 张志国 高秀华
2018年3月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