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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摘要: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7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3月6日15:00至

2018年3月7日15:00止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威视A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胡扬忠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8 名,代表股份

6,533,670,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96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

称“中小股东”)85名,代表股份1,442,752,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33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2 名,代表股份 6,061,267,2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7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名,代表股份472,403,35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8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陈宗年先生:获得选举票数6,501,002,359,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00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

的选举票数1,410,084,226,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57%;

    1.02 非独立董事龚虹嘉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444,389,538,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8.6335%;其中,获得中小股

东的选举票数1,353,471,405,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118%;

    1.03 非独立董事屈力扬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500,638,288,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4944%;其中,获得中小股

东的选举票数1,409,720,155,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05%;

    1.04 非独立董事胡扬忠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573,966,561,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6167%;其中,获得中小股

东的选举票数1,483,048,428,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930%;

    1.05 非独立董事邬伟琪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444,290,363,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8.6320%;其中,获得中小股

东的选举票数1,353,372,230,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49%。

    陈宗年先生、龚虹嘉先生、屈力扬先生、胡扬忠先生、邬伟琪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程天纵先生:获得选举票数6,519,505,639,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83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

选举票数1,428,587,506,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2%;

    2.02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获得选举票数6,528,195,543,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16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

选举票数1,437,277,410,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5%;

    2.03独立董事王志东先生:获得选举票数6,527,600,343,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07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

选举票数1,436,682,210,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3%;

    2.04独立董事洪天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6,527,600,343,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07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

选举票数1,436,682,210,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3%。

    程天纵先生、陆建忠先生、王志东先生、洪天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股东代表监事程惠芳女士:获得选举票数6,498,645,857,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639%;

    3.02股东代表监事王秋潮先生:获得选举票数6,533,423,866,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2%。

    程惠芳女士、王秋潮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2,849,2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4%;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82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441,931,141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

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821,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2,849,2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4%;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82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仲丽慧、张帆影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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