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新纶科技
摘要:1 股票代码: 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 2018 - 02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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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 2018 - 02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8 年 3 月 5 日上午 9:30 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 13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傅加林先生和公司董事杨利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
所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
提议补选吴智华先生、王凤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会认为该 2 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该 2 名董事候选人满足公司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非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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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简历:
1、吴智华先生
吴智华先生: 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2008
年 7 月任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1 年 4 月任北京康得新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学膜产业群副总裁; 2013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新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材料产业群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吴智华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1,961 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吴智华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王凤德先生
王凤德先生: 1966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8 年,进入化工部晨光化工
研究院(后更名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院副总工程师、特种纤维研究室主任、芳纶Ⅱ厂厂长、院长助理、副总
经理等职务,并同时兼任国家受力结构工程塑料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
组织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固性分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化纤协会理事长、高
技术有机纤维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等职,从 2007 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 2017 年 4 月,王凤德先生加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
裁兼首席技术官。
截止目前,王凤德先生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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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王凤德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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