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鑫龙电器
摘要: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议对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同意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直接用作注销。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5.回购股份的种类、预计回购数量上限和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 股,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
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7.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股份回购方案;4.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定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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