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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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中关于聘任、解聘高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预先审阅何东挺先生与叶龙勤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聘任何东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叶龙勤先生总经理职务;聘任叶龙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免去何东挺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董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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