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来源:华映科技
摘要: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7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2018年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规范的全面实施工作,以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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