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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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1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1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8]6号),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我局对你公司收购关联企业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以下情况:
2017年9月26日,家居智能原股东欧阳健康(现任高斯贝尔副总经理)、杨长义(现
任高斯贝尔子公司研发副总)分别收到你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款1357.88万元、1357.56
万元,二人于次日分别转出1022.68万元、1210.91万元至家居智能控制的公司员工个人
账户,该公司员工个人账户又于当天转出1157.08万元至王春等18个自然人账户。其中
转给你公司董事兼董秘王春146.65万元、董事兼总经理游宗杰125.7万元、独立董事
雷宏83.8万元、监事会主席刘丙宇35.8245万元、董事长刘潭爱25.99万元、监事陈
帆104.75万元、副总经理赵木林39.805万元、董事刘玮8.07万元。对此,你公司称,
家居智能原股东与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上述资金往来系私人借款行为。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认可了你公司的上述说法。
经查,家居智能历史上存在以下股权转让情况:1、2015年7月21日,持有家居智能
81.5%股份的股东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1.496726元的价格,向欧阳健
康、杨长义、肖平分别转让5%、3%、1%的股权。2、2016年9月2日, 深圳高视伟业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再次以每股1元价格向欧阳健康、杨长义转让16.25%、18.245%的股权。
3、2017年6月30日,你公司以购买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溢价6.12倍(每股12.5元)受让
欧阳健康、杨长义等人持有的家居智能100%股权。
针对你公司部分董监高与家居智能原股东欧阳健康、杨长义的资金往来情况,保荐机构向我局提交书面核查报告称,你公司董事王春、游宗杰、雷宏、监事陈帆向欧阳健康、杨长义提供借款,用于支付他们受让家居智能股权的转让款,欧阳健康、杨长义与王春等4人的资金往来系偿还本金及利息。
王春、游宗杰、雷宏、陈帆等4人在收购家居智能交易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认定的“关联自然人”。在收购报告期内,你公司董监高与家居智能主要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家居智能原股东利益的倾斜。
你公司董监高的上述行为不符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以下事项:1、欧阳健康、杨长义与你公司王春等8位董监高的借款事项(包括发生时间、借款用途、约定利率、偿付时间及安排、未签订借款协议的原因);2你公司收购股权事项履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证券法规的要求;3、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你公司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
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
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积极按照湖南证监局的有关要求向投资者说明情况,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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