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河北钢铁
摘要:债券代码: 112419、 112425 债券简称: 16 河钢 01、 16 河钢 0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
债券代码: 112419、 112425 债券简称: 16 河钢 01、 16 河钢 0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
2018 年 2 月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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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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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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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河钢 01”、“ 16 河钢 02”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6 河钢 01, 112419; 16 河钢 02, 112425。
3、发行规模: 300,000.00 万元; 200,000.00 万元。
4、 期限: 3 年,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 年。
5、起息日: 2016 年 7 月 28 日; 2016 年 8 月 9 日。
6、债券利率: 3.80%; 3.56%。
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最新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中诚信)。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将到期
债务。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财达证券作为“ 16 河钢 01”、“ 16 河钢 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
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现将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总经理李贵阳递交的辞职申请。李贵阳
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发行人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李贵阳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发行人董事会时生效。李贵阳未持有发行人股
票。辞职后,李贵阳将不在发行人处担任任何职务。
经发行人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聘任王兰玉为
发行人总经理,聘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王兰玉简历如下:
王兰玉,男, 1965 年 5 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河钢集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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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唐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
长、党委书记,现任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有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财达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和财务情况,对本次债务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
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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