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关于对公司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来源:贝因美
摘要: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18〕8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z2018�
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18〕8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z2018�{第 84 号)已奉悉。贵所要求我们:(1)请年审会计师结合目前2017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度,对贝因美公司本次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否发现存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缺陷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2)就大额预收货款退回的相关交易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发表专项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所于2017年11月上旬开始对贝因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预审计,
并于2018年1月上旬正式开始外勤审计,目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处于初
步阶段。通过该些审计工作,我们发现,贝因美公司截至日前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缺陷,随着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可能发现新的内部控制缺陷。
一、业绩预测不严谨且多次变更,公告不及时
贝因美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
亏为盈2,000万元-5,000万元。于7月15日披露《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亏损3.5亿元-3.8亿元。贝因美公司1-5月合并利润表显示其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9亿元,且无充分证据表明六月份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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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扭亏为盈。贝因美未按规定及时修正半年度业绩预测并及时披露。为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贝因美公司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出具了《关于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z2017�{55号)。
贝因美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000万元-50,000万元。
2018年1月22日又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存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将2017年度业绩预测修正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亏损80,000万元-100,000万元。
贝因美公司业绩预测不严谨,基础工作不细致,预测分析认证不充分,导致多次修正业绩预告,且金额变动大。
二、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不力,坏账损失风险较大
公司制定了的客户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因未能对客户经营规模及回款能力等变化情况作出客观、合理的预计,导致未能识别高风险客户。此外,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不力,导致2017年末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账面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4,092.76万元(未经审计)。
三、向关联方下达采购订单金额超出批准额度,并支付超过批准额度的预付款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2017 年度贝因美公司与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
品有限公司、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含税)分别为5,850
万元和5,850万元。2017年1-9月贝因美公司向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采购额为
2,083.87万元和4,104.69万元(含暂估进项税金)。2017年1-9月贝因美公司
向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订单金额分别为8,034.06万元和8,776.13万元,并据此预付了全部资金,超出经审批交易额度的金额分别为2,184.06万元、2,926.13万元,超出实际采购额的金额分别为5,950.19万元、4,671.44万元。随后,贝因美公司取消了超出额度的订 第2页共3页
单,并收回超出额度的资金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各68.79万元、59.91万元。
四、经销商将自贝因美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取得资金打入贝因美公司账户随后又被退回,相关交易没有实质发生
2017年 9月,贝因美公司收到库尔勒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单位打
入款项7,163万元。贝因美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和12月退回该16家单位款
项共计7,163万元。经查,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贝因美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宏盛裕恒实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支付给上述16家单位款
项合计7,163万元,2017年10月、12月收到上述16家单位退回款项7,163万
元。上述资金往来相关交易没有实质发生,收到的款项列示于预收账款,会计处理不正确,应将收到的库尔勒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单位打入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专此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仲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辛文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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