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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摘要: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103号 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目录 专项说明正文 第 1

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103号

              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目录

  专项说明正文                                            第 1-2页

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10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化工”)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8年2月1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44 号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意见事项内容

     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南风化工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0,581,661.9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50,720,633.50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22,427,611.15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南风化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

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                                     第1页

     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三(一)

列举了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符合南风化工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条款包括:财务方面:(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三、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南风化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披露的事项或情况,在报告期内,对南风化工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

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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