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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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财
政部要求,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且企业
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
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06]3号)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
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的规定,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正常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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