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19:中科曙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中科曙光
摘要: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经验及专业业务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沙超群先生、任京阳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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