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化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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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2940 证券简称:东方化工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832940 证券简称:东方化工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 2月 8日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韩根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以配合公司下一阶段战略目标,经审慎考虑,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目前在册股东共有三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韩根生 19,440,000 38.88%
于红霞 18,060,000 36.12%
红东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2,500,000 25.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韩根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于红霞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二人系夫妻关系,红东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韩根生、于红霞夫妇,韩根生、于红霞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韩根生、于红霞夫妇已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终止挂牌期间,不向其二人实际控制之外的主体转让公司股份,保持对公司的100%控股地位。公司本次拟申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不存在异议股东,不涉及异议股东权益保护事宜。
2、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一切事宜。
2、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6,000万元),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公司关联方红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有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韩根生、于红霞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的贷款金额、利率及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简化审议程序,上述贷款到期后公司在不超过原贷款额度范围内续贷的,本议案相关审议事项继续有效。
2、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韩根生、于红霞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22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公司自有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韩根生、于红霞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的贷款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韩根生、于红霞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分别授予韩根生、于红霞在2018、2019年具有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均为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韩根生、于红霞为公司提供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重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简化审议程序,上述贷款到期后公司在不超过原贷款额度范围内续贷的,本议案相关审议事项继续有效。
2、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韩根生、于红霞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韩根生、于红霞出具的承诺函》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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