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克特: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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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70330 证券简称:艾克特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870330 证券简称:艾克特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已于2018年1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 2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规范公司运行,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1,450,000.00股(含1,450,000.00股),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2元/股,融资额不超过2,900,000.00元(含2,9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向赵延龙、李剑波、韦学明、钟其镇、韩国久、李素英、谭桂先、冯丽君、左晓磊、尤帅领、刘伟、张晏、邹云东、周超共14人定向发行不超过1,450,000.00股股票,公司拟与上述认购人签署《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450,00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变更前注册地址: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 200 号中 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A栋1101室。 变更后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 际创新园A-1001。 上述注册地址以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的第四条“公司住所: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A栋1101室(邮编:214135)”改为“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A-1001(邮编:214135)”。 (2)公司章程的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改 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万元” (3)公司章程的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均为普 通股。”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45万股,均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相关全部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认定赵延龙等1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提名赵延龙、李剑波、韦学明、钟其镇、韩国久、谭桂先、冯丽君、左晓磊、尤帅领、张晏、邹云东、周超共1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1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本议案已经公司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设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本次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将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无锡新吴支行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从2018年1月24日至2021 年1月23日期间预计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在不超过1000万元的额度内以各种方式(包括全额保证金质押、房 地产抵押、保证人保证等)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外汇业务等),实际期限、金额以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为准。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无锡市艾克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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