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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摘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6 序号 条款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 编号 第四章股东 大会召开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6

序号      条款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

          编号

      第四章股东

        大会召开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1    第二十四条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章股东

        大会授权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  根据公司党委会议

                    应记载以下内容:                                下内容:                                                2017年第3次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决定,将“总经理”

 2   第四十一条   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  改为“总裁”,“副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事会秘书、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总经理”改为“副

                    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                                                                                                 总裁”。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条件

                    程的条件下决定下列事项:                       下决定下列事项: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与《公司章程》修

 3   第四十六条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订相同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本《章程》第四      (一)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条规定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  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审议,并及时披露:                                  ……

    ……                                            (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章程》第四十一

    (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章程》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四十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      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关

作出决定:                                      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

    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到《章程》第四十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二条规定的标准时,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

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到本《章  律、法规和《章程》的条件下,决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

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时,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事项。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四)审议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

的条件下,决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  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是否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

的按揭担保事项。

    (四)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金额 300 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万元以下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由董  润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提交董

事会作出决定。                                  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出售所持股权,导致失      上市公司核销资产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核销资产不

去相对控股地位的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六)未达到上述(一)(二)(五)条董事会审  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核销资产占公司最

议标准的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10%以下的,无需披

和流程,充分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或  露;核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

授权经营班子审签,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董事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

会审议。

                                                过后2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出售所持股权,导致失去控股地

                                                位的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六)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

                                                金帮助、委托贷款等对外借款行为,但两种情况除外:(1)存

                                                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2)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审议此类对外借款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

                                                                   上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

                                                                   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份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联人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借款。

                                                                       (七)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

                                                                   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章程》

                                                                   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八)除《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外,未达到上

                                                                   述(一)(二)(五)条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充分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后,予以审批或授权经营班子审签,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提

                                                                   请董事会审议。

                      本规则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本规则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15年第  章程附件修订需提

4   第五十二条   起实施。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通过的《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通过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  交股东大会审议。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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