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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摘要:《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8 序号 条款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 编号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根据公司 (九)审议批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8

序号       条款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

           编号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根据公司

                                                                              (九)审议批准公司组织管控和机构设置方案;    党委会议 2017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年第3次会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  决定,将“总

                      务总监;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考核事项和奖惩  经理”改为“总

                      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事项。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裁”,“副总经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理”改为“副

 1        第三条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总裁”。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领导和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筹全      深圳市国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督导企业风险管理  资委关于开展

                      会计师事务所;                                     文化的培育,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批准风  企业章程增加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了解和掌握企业  党建内容修订

                      的工作;                                           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工作的通知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 风险的决策.                                         (深国资委

                      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2017]33)

                                                                         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年度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

       作;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薪酬方案、特殊贡献奖的奖励

       办法以及相关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公积金方

       案;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

       结果;

         (二十)审议批准所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

         (二十一)审议并提出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

       企业名单,拟订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

       的总体方案;

         (二十二)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股上市公司减持

       事项;审议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后评价报告;

          (二十三)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统筹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有效

       实施;

         (二十四)审议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参股上市公司

       股份,且未达到相关国资监管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审

       核的事项;

         (二十五)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和国资监管规定,审议

       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

       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

       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

         (二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

                                                                       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除因发生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人员情形而被免职或因正常工作变动离职的情况外,董      除因发生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人员情形而被免职或因正常工作变动离职的情况外,董

                                                                       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1/3。                                               1/3。

2        第六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同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由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但兼任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的1/2。

                    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

                    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3       第十一条   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  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效。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为离

                    为离职后6个月。                                    职后6个月。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

4     第二十四条  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  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

                    行说明。                                           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

                    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  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的规

                    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

                    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

                    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  再履行职务。

                    不再履行职务。

                        董事会基金的用途:                                 董事会基金的用途:

5     第三十七条       (一)视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情况,奖      (一)视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情况,奖      同上

                    励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有突出贡献人员;            励公司总裁及经营班子有突出贡献人员;

                        ……                                               ……

                        (一)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      (一)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章程》第四十一

                    条规定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条规定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

                    并及时披露:                                       并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10%以上;                                 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  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

                    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与《公司

6     第五十五条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章程》修订相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同。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章程》      (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章程》第

                    第四十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作  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作

                    出决定:                                           出决定:

    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万元以      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

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万 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万元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到本《章程》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到《章程》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时,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时,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条件下,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条件下,决

决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事  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事

项。                                               项。

    (四)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金额300万元      (四)审议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以下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由董事会作      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

出决定。                                           象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是否需计提

    (五)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出售所持股权,导致失去

相对控股地位的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

    (六)未达到上述(一)(二)(五)条董事会审议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标准的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流过100万元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

程,充分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或授权经  披露义务。

营班子审签,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董事会审议。

                                                       上市公司核销资产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核销

                                                   资产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核销

                                                   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

                                                   10%以下的,无需披露;核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出售所持股权,导致失去

                                                   控股地位的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六)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帮助、委托贷款等对外借款行为,但两种情况

                                                                       除外:(1)存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2)资助

                                                                       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

                                                                       子公司。

                                                                            董事会审议此类对外借款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的

                                                                       2/3以上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

                                                                       款份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联人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借款。

                                                                            (七)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或者上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免于

                                                                       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八)除《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之外,未

                                                                       达到上述(一)(二)(五)条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充分履行

                                                                       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或授权经营班子审签,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      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

                    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董事有权  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董事有权

7     第六十一条  就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有关执行者进行质询。如  就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有关执行者进行质询。如  同第三条

                    发现有违反决议的情况,可要求和督促总经理或有关部 发现有违反决议的情况,可要求和督促总裁或有关部门

                    门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规则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      本规则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15 章程附件修订

8     第六十六条   施。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通过的《公司董事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通过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需提交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则》同时废止。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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