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扬子新材
摘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28日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
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
及办理相关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5)股东也可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3、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董秘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金跃国、孙莹琦 3、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4、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5、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215143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2”,投票简称为“扬 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修订
1.00 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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