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0172:黄河旋风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实业集团”)拟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12元/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以及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2018年2月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的通知,黄河实业集团

拟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27,284,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

币,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12元/股,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

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以及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黄河实业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黄河实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