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4:长电科技非公开发行对象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来源:长电科技
摘要: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对象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对象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查阶段。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领航”)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投领航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有限合伙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投资者声明与承诺
私募投资基金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柒(7)年,自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该日期称为“成立日”)起算;其中前四(4)年为投资期,之后叁(3)年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批准,有限合伙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
(一)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无锡金投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伙人的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如下:
合伙人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 承担责任 出资方 认缴出资
住所 缴付期限
或姓名 码 方式 式 (万元)
无锡金投浦
无锡市金融 91320200MA 2020年7月31日前缴
银投资管理 无限责任 货币 100
街1-1803 1MLPT9XH 足
有限公司
其中25000万元于
2016年12月7日缴付
无锡太湖浦
到位,25000万元于
发股权投资 无锡市金融 91320200MA
有限责任 货币 500,000 2017年3月28日缴付
基金企业(有街1-1803 1MM6FHX8
到位,其余部分于
限合伙)
2020年7月31日前缴
足
(三)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亿零壹佰万(小写:
5,001,000,000元(“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于2020年7月31日前缴足。基金
首期出资额为贰亿伍仟万(小写:250,000,000元,在基金设立时出资到位。
(四)普通合伙人总认缴出资为人民币壹佰万(小写:1,000,000)元,按基金认缴出资额缴付的进度同步实缴到位。
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亿零壹佰万(小写:5,001,000,000元(“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于2020年7月31日前缴足。
基金首期出资额为贰亿伍仟万(小写:250,000,000 元,在基金设立时出资
到位。
普通合伙人总认缴出资为人民币壹佰万(小写:1,000,000)元,按基金认缴出资额缴付的进度同步实缴到位。
五、资本帐户、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一)资本帐户
有限合伙之会计账簿中应为每一合伙人建立一个资本账户。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应根据本协议作出的提款、分配或其他安排进行调整。
(二)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本基金投资项目的回收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分红、项目变现或退出、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奖励、税收返还)在扣除本基金应当承担的各项成本后的剩余资金,应全部返还至母基金,按照母基金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三)债务承担
1、原则: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2、具体承担:先以本基金财产清偿;本基金财产不足清偿的,如果合伙人认缴出资已缴足,则债权人只能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如果合伙人认缴出资尚未缴足,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合伙人在其认缴出资差额范围内清偿,若仍有不足以清偿债权部分债权人只能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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