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永清环保
摘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材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议,拟聘任罗启仕先生、叶慧女士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我们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任副总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此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张玲 袁定江 洪源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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