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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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公司第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章程修订前 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0万元。 14169.5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40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14169.5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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