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压缩: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意压缩
摘要: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华意压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意压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就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成本,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对《关于预计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表示同意。
三、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加西贝拉”)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加西贝拉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上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2 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实际情况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威乐公司为加西贝拉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加西贝拉推荐,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有效地实现风险控制,该笔委托贷款的风险较小,不会对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的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委托贷款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加西贝拉向威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五、关于修改
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了召开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且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的要求,在公司基本制度的层面进一步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均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修改
部分条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名: 牟文 唐英凯 张蕊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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