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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摘要: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26号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26号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进行审核并发表鉴证意见。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对募集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是否超出项目投资概算、核查会计记录、核对项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现场盘点项目进度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云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晨晨

           中国・上海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鉴证报告第2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

规定,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250.5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920,977.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84,72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6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     69,312.09           67,276.25

 2   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                     18,938.48           18,382.22

                      合计                            88,250.57           85,658.47

    上述两个项目需利用募集投资额共计85,658.47万元。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

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专项说明第1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                              14,040.48

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                                                931.58

                       合计                                             14,972.0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专项说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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