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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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补选艾贻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由九人组成,鉴于公司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人数不足九人,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拟补选艾贻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如下:
艾贻忠,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工程技术应用
研究员。2006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10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先后
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山东高速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现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
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补选艾贻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8年1月13日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补选艾贻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相关材料,本着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因工作变动原因,江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担任的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艾贻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艾贻忠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三)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和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艾贻忠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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