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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8-002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8-002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5:00至1月12日

15:00。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壮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20,734,8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934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20,566,1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91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06%。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2,071,30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252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在

 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议案》 同意218,709,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25%; 反对2,025,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7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08%;反对2,025,301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修滨 万永辰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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