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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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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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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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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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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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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