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40:华业资本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华业资本
摘要:股票简称:600240 债券简称:15华业债 股票代码:华业资本 债券代码:12242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股票简称:600240 债券简称:15华业债
股票代码:华业资本 债券代码:12242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一八年一月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新增债务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金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国金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一、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4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4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6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7
一、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
2015年7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739 号”文核
准,公司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含15亿元)的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于2015年8月7日发行完毕,实际
发行规模15亿元。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发行公司债的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含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内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
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上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
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利率定价流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8月6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
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
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公司债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于201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国金证券作为“15 华业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新增债务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截至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56.64亿元,借款余额71.48亿元;
2、截至2017年末,公司借款余额82.97亿元,较2016年末累计新增借款
金额11.49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0.28%。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
1、银行贷款新增10.52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8.58%。
2、应付债券减少9.30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6.42%。
3、融资租赁借款减少0.90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59%。
4、其他借款新增11.16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9.71%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等,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
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按照发行人合并口径计算,相关财务数据除2016年末净资产
外均未经审计。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并请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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