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三钢闽光
摘要: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0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0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9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55】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详见附件)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附件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55】号)。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2455】号)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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