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公告
来源:厦门港务
摘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半年度 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公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16厦港01 和16厦港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半年度
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公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16厦港01
和16厦港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受托管理人需要
每六个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为避免对债券持有人造成混淆,明确该报告目的为募集资金专项核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核查专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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