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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摘要: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1、《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微芳                     黄旭明                  苏小榕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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