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雄韬股份
摘要: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林伟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刘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刘刚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申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刘刚先生的简历附后)
林伟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林伟健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刚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ares@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2、证券事务代表(林伟健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附件一:董事会秘书刘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林伟健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
附件一:
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刚先生: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8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品质经理、总裁助理。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10月任总裁助理,2015年6月兼任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约15,241股;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伟健先生:生于1991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已于2017年3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8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林伟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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