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62:华润双鹤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润双鹤
摘要: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的副总裁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符合所聘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
二、关于转让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科”)51%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原料药资源整合。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新赛科降低环保风险,改善单一产品结构,有效利用闲置土地资源,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促进整体效益提升。
2、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交易方式;选取北京产权交易所,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不存在侵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朱小平、金盛华、张克坚、刘俊海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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