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来源:银泰资源
摘要: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 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
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6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将依照《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的相关产品因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锁定主营产品的预期利润,从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2、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3、该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将依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张志风、邓延昌、朱玉栓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