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万向钱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7-076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7-076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7日15:00至2017年12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 1,632,618,052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 59.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

代表股份 1,631,600,175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017,877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0.037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1人,代表股份

78,110,911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股东

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77,913,49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

例为99.7473%;反对197,4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0.2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913,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473%;反对197,4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玮雯律师、宫乾宇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鲁玮雯律师、宫乾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7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