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09:华塑控股关注函
来源:华塑控股
摘要: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9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的公告》,显示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志”)对你公司享有
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9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的公告》,显示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志”)对你公司享有债权本息合计9972.03万元,其中本金 5990万元,利息3982.03万元,四川宏志向你公司发出的《关于欠款及减免利息的通知》称,若你公司在2017年12月29日前偿付本金3000万元,且你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则四川宏志将免除对你公司的应付利息2400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答复以下问题:
1.请说明四川宏志对你公司之债权的形成原因、利息计算方式、你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是否予以确认及其会计处理依据、你公司未还款的原因,以及对方利息减免金额的确定依据。
2.请说明四川宏志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倾斜关系。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将于2017年12月29日前向四川志宏偿付
本金3000万元,并由控股股东为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如是,请说明你公司与四川宏志是否存在与利息减免事项相关的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该事项的业务实质说明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
请你公司董事会在12月29日前将相关说明报送我部。同时,提
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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