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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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证券代码: 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68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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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68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美力)申
请授信过程中的担保问题,促进海宁美力平稳健康发展,美力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宁美力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 6,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16年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公司
为海宁美力自2016年7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与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等,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 2017年1月1日至今,海宁美力累计在中国银行开立信用
426,435,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515.07万元),截至2017年12月27日,尚在有
效期内的信用证余额为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0万元)。 公司本次为海宁美力向中
国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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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金额,未超过上述《 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可在2017年度,对海宁美力提供不超
过15,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金额包括2016年度公司为海宁美力提供担保,并延
续至2017年度的担保余额),但公司本次对海宁美力申请授信提供的单笔担保金
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10%, 故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浙江美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 2013年7月31日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注册地: 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号
5、法定代表人:章碧鸿
6、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汽车弹簧的生产、销售业务
7、与公司之间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12 月/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06.84 20,025.21
负债总额 7,767.99 1,100.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98.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660.94 550.89
净资产 4,738.85 18,924.85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12.42 -46.63
净利润 -112.42 -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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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状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 6,500万元;
2、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期满为止。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为全资子公海
宁美力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宁美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不超过
6,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长期可持
续发展,减少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截至目前为止,海宁美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公司为海宁
美力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金额,未超过《 最高额保证合同》和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
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宁美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不超过
6,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长期可持
续发展,减少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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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为止,海宁美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公司为海宁
美力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金额, 未超过《 最高额保证合同》和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体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公司为海宁
美力自2016年7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
保函、资金业务与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等,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 2017年1月1日至今, 海宁美力累计在中国银行开立信用426,435,000万
日元(折合人民币2,515.0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尚在有效期内的信用
证余额为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0万元)。 2017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15.07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1.25%; 尚在实
际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5.32%。 除此之外,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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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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