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26:西藏天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来源:西藏天路
摘要: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17-41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17-41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总金额人民币22,977.50万元。其中
5,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利率2.35%;5,175.00万元贷款期
限3年,利率2.75%;12,802.5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利率2.7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或“公
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资金需求,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向昌都高争发放22,977.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本次委托贷款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1、设备大修及原材料投入:货款金额5,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贷款年利率2.35%。昌都高争一期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自运
营以来,未进行全面系统的维护检修,影响产能提升。为了确保 2018年
的产能利润指标,昌都高争计划对整个生产系统进行维护检修。同时,昌都高争即将进入年终生产储备期,需购入原煤和石灰石等材料等。
2、支付周转房建设工程款:贷款金额5,175.00万元,贷款期限3年,
贷款年利率2.75%。昌都高争职工周转住房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210.00万
元,该项目于2017年3 月全部建成投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棚户
区专项资金补助申领政策,2016年年底昌都高争获得了西藏自治区棚户区
改造专项资金补助1,035.00万元,其余缺口部分将通过委托贷款支付。
3、支付超出建设工程结算部分的资金:贷款金额 12,802.50 万元,
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2.75%。昌都高争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
生产线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建成投产,本项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批
复总投资为81,132.00万元,实际工程结算金额为93,934.50万元。因此,
资金缺口部分将通过委托贷款支付。
(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
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向昌都高争提供22,977.5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次委托贷款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昌都高争承担。本次委托贷款具体事宜以公司、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及昌都高争三方将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为准。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此次委托贷款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 22,977.5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详见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
//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对象
(一)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的非上市股份制企业
注册资本:4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大次仁
注册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经营范围:各种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
(二)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6年年度(经审计) 2017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860.76 109,786.71
净资产 40,882.76 48,199.43
营业收入 36,573.62 34,104.61
净利润 2,438.67 7,058.04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能够满足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昌都高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为通过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公司将会对昌都高争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提供委托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三年(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7-24号)。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提供委托贷款22,977.50万元。因此,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西藏天路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32,977.50万元。
西藏天路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
六、备查文件及公告附件
1、《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西藏天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170930)》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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