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关于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美锦能源
摘要: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12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12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建材”)2017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69.5万元的原材料采购业务。2、公司与清徐驼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队物流”)2017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3,453.81万元的运输采购业务。
3、2017年12月25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
于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一: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杰
2、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砼预制构件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各类水泥制品;水泥制品、砼预制构件安装、技术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建华建材资产总额110,144,821.24
元,负债总额 40,790,963.22 元,净资产 69,353,858.02元,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建华建材营业收入152,528,805.76
元,净利润9,049,194.97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建华建材资产总额145,164,831.77元,
负债总额68,601,848.95元,净资产76,562,982.82元,2017年1
月至2017年9月,建华建材营业收入165,480,106.67元,净利润
8,148,186.83元(未经审计)。
公司高管担任建华建材董事,建华建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二:清徐驼队物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文斗
2、注册资本:100万元
3、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及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汽车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数据:
驼队物流成立于2017年3月23日,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2017年9月30日,驼队物流的资产总额为2,888,116.87元,
负债总额2,637,853.14元,净资产为250,263.73元,2017年1月
至2017年9月,驼队物流营业收入为20,562,183.32元,净利润为
-296,803.15元(未经审计)。
公司高管在2017年内曾对驼队物流构成间接控制,因此驼队物
流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建华建材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采购原材料。
2、公司与驼队物流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采购运输服务。
以上交易中涉及的商品购销的交易时间根据企业双方的生产进度确定。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建华建材和驼队物流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既有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参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或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建华建材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9.51万元。
2、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驼队物流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00.77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关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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