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关于受让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15%股权暨公司拟取得控制权的公告
来源:美锦能源
摘要: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12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15%股权 暨公司拟取得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12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15%股权
暨公司拟取得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12月14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功摘牌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挂牌的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36.2%股权,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公开竞购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股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以及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公开竞购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公司本次受让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汽集团”)
持有的飞驰汽车1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两部分股权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将合计持有飞驰汽车51.2%
的股权,成为飞驰汽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交易概述
1. 2017年12月22日,公司与佛汽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9,750.00万元受让佛汽集团持有的飞驰汽车15%的股权;
2.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时间:1950年01月01日
注册资本:10,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6号
法定代表人:陈汉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193529137A
主要股东:许慧明、李向坚、梁景�、易建�Q、林社源、蔡新杰、布明超、陈汉忠、佛山市禅运城巴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汽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客货运输站经营;汽车制造、旅业、饮食、室内儿童游乐场;货物仓储、配送、加工及包装(上述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并办理专项审批);货物起重吊装,汽车配件销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铺位租赁,车辆保管、公共客运(限分支机构经营);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出租客运。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道路交通设施维护与保养;房地产开发;代理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汽车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汽车年审;国内贸易;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有效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飞驰汽车股权比例:15%
佛汽集团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 2001年02月27日
注册资本:5,575.8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钟锡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28769162N
主要股东: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8%)、广东佛山(云
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2%)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仅限车用LNG气瓶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有优先受让权的交易标的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财务及评估情况
1.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808.21 35,800.96
负债总额 17,270.42 15,659.31
所有者权益 21,537.79 20,141.66
2016年1-12月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6,358.98 2,165.53
利润总额 -1,530.37 138.20
净利润 -1,530.37 138.20
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总额9,316,993.45元,对外担保待
偿余额18,340,000.00元;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广东粤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和资评字【2017】第219号),截止2017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60,939.58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买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次交易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佛汽集团收购其持有的飞驰汽车15%股
权;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为9,750万元人民币。
(二) 本次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 佛汽集团股东会决议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的同意均已取得;
3)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的同意及其他股东同意就本
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均已取得;
4) 如本次协议生效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
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
律、法规为准调整本次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三) 标的股权交割及其后的整合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
标的股权交割手续由佛汽集团负责办理,佛汽集团应就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 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1. 标的股权交割后,飞驰汽车的独立法人地位未发生任何改变,除本协议
另有约定外,飞驰汽车独立享有其自身债权,承担其自身债务。
2. 标的股权交割后,飞驰汽车现有员工仍与其所属各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
系,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若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将合计持有飞驰汽车51.2%的股权,成为飞驰汽
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利于公司氢能源产业的规划和布局,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氢能应用领域的发展,逐步发挥公司的氢能资源优势,推动公司产业持续升级。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项目,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如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成功,尚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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