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网: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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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7-10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7-10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
收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蜀山法院”)寄出的((2017)皖0104
民初3187-3号)《民事裁定书》原件。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支行诉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蜀山法院于2017年5月16日作出(2017)皖0104民初3187号民事裁定,冻结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凯银行存款19,796,395.77元或者查封、扣押等值财产。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支行于2017年12月 13 日向蜀山法院申请解除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796,395.77元的冻结或者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蜀山法院经审查认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9,796,395.77 元的冻结
或者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相关说明
因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股票交易于2017年6月8日被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本次蜀山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银行存款19,796,395.77元
的冻结或者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后,公司将积极协调法院办理解除对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冻结的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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