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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摘要: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7-48号 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7-48号

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案相关民事及行政诉讼的历史披露情况

      本公司自2005年以来对“美丝公司诉讼案”先后在指定

媒体刊登过如下信息公告:

      2005年3月1日披露的2004年度报告中第九:重大事

项(二)“美丝公司诉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2006年4月15日临时公告编号:2006―6号“关于美丝

公司诉讼案的年报补充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做补充公告。

      2006年8月5日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7年4月11日以编号为2007―6号“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7年5月19日以编号为2007-22号“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7年9月13日以编号为2007-59号的“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8年2月28日以编号为2008-08号的“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8年6月3日以编号为2008-36号的“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8年12月31日以编号为2008-102号的“关于美丝公

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9年2月13日以编号为2009-04号的“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的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9年12月23日以编号为2009-96号的“关于美丝公

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11年8月18日以编号为2011-30号的“关于美丝公司

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12年10月10日以编号为2012-26号的“关于美丝公

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12年10月29日以编号为2012-27号的“关于美丝公

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14年12月10日以编号为2014-34号的“关于美丝公

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二、本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22日,我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

的(2015)粤高法民一终字第 16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就深圳市美丝实业有限公司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房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起诉我司、深圳市罗湖经济发展公司(原称深圳市罗湖区经济发展公司)一案作出判决: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判决结果恰当,依法应予以维持。美丝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美丝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深圳市美丝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存在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至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生效判决已对我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北环路梅林工业区的 11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重新确权(原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0103139、0103142)。

      五、风险提示

      《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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