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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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聘任华贤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条件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华贤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少华、李辉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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