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公告
来源:北新建材
摘要: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4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 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4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
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建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议案》,同意对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以下合称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在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合计99,071,875股锁定股份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z2016�{2364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披露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原名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35%股权,股份发行价格为 11.20 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股份发行数量合计为374,598,125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1,244,857
2 贾同春 121,616,516
3 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881,390
4 任绪连 7,565,034
5 薛玉利 4,814,113
6 曹志强 4,607,793
7 朱腾高 4,126,382
8 吕文洋 2,750,921
9 张彦修 2,750,921
10 万广进 2,750,921
11 任雪 2,750,921
12 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55,756
13 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14,492
14 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80,105
15 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38,841
16 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8,210
17 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04,455
18 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97,578
序号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 发行股份数量(股)
19 米为民 2,097,578
20 张建春 2,097,578
21 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83,823
22 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63,191
23 朱经华 2,063,191
24 李作义 2,063,191
25 杨正波 2,063,191
26 钱凯 1,375,461
27 付廷环 1,375,461
28 孟兆远 1,375,461
29 秦庆文 1,031,596
30 郝奎燕 1,031,596
31 段振涛 687,730
32 孟繁荣 550,184
33 毕忠 481,411
34 康志国 405,761
35 王力峰 343,865
36 岳荣亮 343,865
37 黄荣泉 343,865
38 袁传秋 343,865
39 徐福银 343,865
40 张广淼 343,865
41 徐国刚 302,601
42 陈歆阳 302,601
43 李秀华 295,724
序号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 发行股份数量(股)
44 刘美 288,847
45 张纪俊 275,092
46 房冬华 254,460
合计 374,598,125
上表中,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
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于2016年7月2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约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共同行使北新建材的股东权利,在北新建材的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发行的新增股份374,598,125股已于2016年全部完成发行
上市,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88,579,717股。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同意就标的资产的或有风险进行补偿,对其获得的99,071,875股北新建材股份进行锁定,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或有风险指泰山石膏因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事项以及未来产业政策及税收政策变化、经济调控、行业变化而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风险。
二、对本次交易锁定股份回购注销的依据
1.协议约定的回购注销条件
根据北新建材与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签署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应对标的资产的或有风险进行补偿,并将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合计99,071,875股北新建材股份进行锁定。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北新建材年报审计机构确
认或有风险发生或实际发生损失,则由北新建材以 1 元的价格对该部分
锁定的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并承担或有风险损失。若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或有风险未发生,则亦由北新建材以1元的价格对该部分锁定的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2.或有风险发生
美国佛罗里达州房屋开发商 Lennar Homes, LLC和 U.S. Home
Corporation(以下合称 Lennar)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戴德县第十
一巡回法院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等多家中国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诉讼,其中,针对北新建材、泰山石膏,Lennar 就其宣称的在其建造的房屋中因安装北新建材或泰山石膏生产的石膏板而造成的所谓损害及其他损害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017年6月泰山石膏与Lennar达成和解协议,泰山石膏将支付600
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2017年7月泰山石膏支付了前述全部和解费用。
3.锁定股份已符合回购注销条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锁定股份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498号),确认前述诉讼事项已触及或有风险的发生并已实际发生损失。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已分别出具确认函,确认就标的资产或有风险进行补偿而锁定的股份已符合回购注销条件,并同意按相关约定履行或有风险补偿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新建材拟以总价 1 元的价格对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已锁定的99,071,875股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回购注销的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股)
1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290,000
2 贾同春 32,164,540
3 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84,431
4 任绪连 2,000,763
5 薛玉利 1,273,213
6 曹志强 1,218,647
7 朱腾高 1,091,325
8 吕文洋 727,550
9 张彦修 727,550
10 万广进 727,550
11 任雪 727,550
12 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96,591
13 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85,678
14 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76,583
15 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5,670
16 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0,214
17 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6,576
序号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股)
18 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4,757
19 米为民 554,757
20 张建春 554,757
21 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1,119
22 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45,663
23 朱经华 545,663
24 李作义 545,663
25 杨正波 545,663
26 钱凯 363,775
27 付廷环 363,775
28 孟兆远 363,775
29 秦庆文 272,831
30 郝奎燕 272,831
31 段振涛 181,888
32 孟繁荣 145,510
33 毕忠 127,321
34 康志国 107,314
35 王力峰 90,944
36 岳荣亮 90,944
37 黄荣泉 90,944
38 袁传秋 90,944
39 徐福银 90,944
40 张广淼 90,944
序号 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股)
41 徐国刚 80,030
42 陈歆阳 80,030
43 李秀华 78,212
44 刘美 76,393
45 张纪俊 72,755
46 房冬华 67,298
合计 99,071,875
四、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授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锁定股份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若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在适当时机再次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效率,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确定的授权人士(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的审批和登记手续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一切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 1,788,579,717 股。本次拟
回购注销股份 99,071,875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1,689,507,842股。
1.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前后(以2017年11月30日股权结构测算),
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前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639,065,870 35.73% 639,065,870 37.83%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 171,244,857 9.57% 125,954,857 7.46%
团有限公司
贾同春 121,616,516 6.80% 89,451,976 5.29%
其他股东 856,652,474 47.90% 835,035,139 49.42%
合计 1,788,579,717 100.00% 1,689,507,842 100.00%
2.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限售股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限售股数量变化情况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前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1 贾同春 121,616,516 89,451,976
2 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881,390 5,796,959
3 任绪连 7,565,034 5,564,271
4 薛玉利 4,814,113 3,540,900
5 曹志强 4,607,793 3,389,146
6 朱腾高 4,126,382 3,035,057
7 吕文洋 2,750,921 2,023,371
8 张彦修 2,750,921 2,023,371
9 万广进 2,750,921 2,023,371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前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10 任雪 2,750,921 2,023,371
11 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55,756 1,659,165
12 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14,492 1,628,814
13 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80,105 1,603,522
14 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38,841 1,573,171
15 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8,210 1,557,996
16 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04,455 1,547,879
17 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97,578 1,542,821
18 米为民 2,097,578 1,542,821
19 张建春 2,097,578 1,542,821
20 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83,823 1,532,704
21 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63,191 1,517,528
22 朱经华 2,063,191 1,517,528
23 李作义 2,063,191 1,517,528
24 杨正波 2,063,191 1,517,528
25 钱凯 1,375,461 1,011,686
26 付廷环 1,375,461 1,011,686
27 孟兆远 1,375,461 1,011,686
28 秦庆文 1,031,596 758,765
29 郝奎燕 1,031,596 758,765
30 段振涛 687,730 505,842
31 孟繁荣 550,184 404,674
32 毕忠 481,411 354,090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前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33 康志国 405,761 298,447
34 王力峰 343,865 252,921
35 岳荣亮 343,865 252,921
36 黄荣泉 343,865 252,921
37 袁传秋 343,865 252,921
38 徐福银 343,865 252,921
39 张广淼 343,865 252,921
40 徐国刚 302,601 222,571
41 陈歆阳 302,601 222,571
42 李秀华 295,724 217,512
43 刘美 288,847 212,454
44 张纪俊 275,092 202,337
45 房冬华 254,460 187,162
合计 203,353,268 149,571,393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泰山石膏 35%的股份之事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已出具专项报告确认或有风险已经发生并已发生实际损失,交易各方约定的股份回购注销条件已满足,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亦已对此具文确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符合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约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是按照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约定进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的持有人目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属于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
贾同春等 35 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议案》,监事会对本议案审核后认为,
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已出具专项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或有风险已经发生并已发生实际损失,或有风险锁定股份的回购注销条件已满足;且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已对此确认。根据2016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相关文件的约定,公司应回购并注销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合计持有并已锁定的99,071,875 股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风险提示
触发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案件为 Lennar 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中Lennar案和解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22)。而 Lennar案是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以下简称MDL案)之外的一个独立案件,
MDL案目前仍在进行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并不代表美国石膏板诉讼案件
的终结。目前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难以准确预测美国石膏板诉讼的案件数量及最终结果,也无法准确预估美国石膏板诉讼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经分别聘请律师就美国石膏板诉讼案件的应诉策略以及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自美国石膏板诉讼开始至2017年9月30日,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就美国石膏板诉讼累计发生的律师费、和解费等相关费用合计约4.75亿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将继续本着对投资者、消费者和行业负责任的态度,对美国石膏板诉讼持续高度重视,并审慎应对和处理。北新建材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回购注销锁定股份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