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监事会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来源:沧州明珠
摘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明珠锂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明珠锂电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明珠锂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高树茂、张勇、孙召良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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