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壹桥海参
摘要: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依照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华竞时代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竞时代”)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流动,促进其业务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华竞时代控股股东北京致均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就上述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华竞时代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 姜楠 骆祖望 简德三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最新评论